如果你對經營網路自媒體,或職業網紅有興趣,務必先認識下列著作權觀念:
1.( )作網路直播或上傳的影片利用他人音樂時,要注意哪些著作權問題?
(1)不用在意。
(2)只要不播放整首音樂,就沒有侵權。
(3)在網路上播放背景音樂、自彈自唱等都屬於「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的利用行為,應該要先取得授權,或是先向網路平台瞭解利用的音樂是否已獲授權。
2.( )自製短片時剪輯利用部分影視、新聞片段,這樣會侵權嗎?
(1)不會侵權。
(2)影視、新聞影片多屬受保護的「視聽著作」,透過網路的快速傳播對於著作權人的影響很大,所以不管有無營利,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不會有侵權疑慮。
3.( )未經授權將他人的影片或歌曲上傳到網路頻道再註明:「若分享內容有侵害您的著作權請告知,我將儘速移除…」,就能免除侵權責任嗎?
(1)不行!已經發生的侵權行為責任,不會因為事後停止就當然免責,仍應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再上傳影片才是合法的利用。
(2)有事先註明,就能免除責任。
4.( )發現自製的影片未經同意就被上傳到網路平台時,該如何主張權利?
(1)無所謂,就任他使用吧。
(2)權利人可以直接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例如YouTube)要求下架侵權影片,迅速排除侵權行為;也可以準備相關事證,向檢警提出告訴維護自身權利。
答案:1.(3)2.(2)3.(1)4.(2)
NO.1203
| 更新時間: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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