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會窮到身後不留下半點兒遺物給後人。當然他也留下一些回憶,只是總不易找到願
意繼承的人。... ...」
──帕斯卡(B. Pascal, 1623-1663)
邱坤良又出書了。《南方澳大戲院興亡史》(簡稱《南方澳》)寫的不是民間戲曲、或什麼劇
場研究、或代人捉刀立傳的。而是真真實實寫他自己,寫他的童年、他的成長。
雖然這些文章大都曾在不同的副刊先後刊載過。我也曾在電話中調侃過「邱校長」:怎麼如
此不務正業,專寫那些跳脫衣舞的故事!不過,在書肆瞧見這本新書,還是當下買了一冊。
且立刻從頭看完一遍。因為內心實在迫不及待,想多認識一下我所不十分清楚的「少年邱坤
良」。以及再來一段向隅已久的「邱老大說故事」。閱畢才恍然大悟,原來「脫衣舞」在他的
成長過程竟烙印得這麼深!
邱坤良一向沉默寡言(大概已習慣養成聽故事的高手),不過一旦開講,不僅能言善道,而
且頭頭是道。這回看他故事真切、娓娓道來;談到他寫「歡喜」船入港,整個南方澳小漁港
的生生死死便活脫躍現,令人久久不忍竟書。說與「蚊子」的初戀和她早夭的青春,讓人悠
然想起《少年維特的煩惱》,那般純情,又多了一份悲切。記恩師「湖南廟公」,那簡直就是
卡繆遺傳《第一人》裡的小學老師──杰爾曼先生的翻板。在這本傳裡,你還可以看到一位
本土戲劇學者的執著;文化中國宏觀的視野和它潛移默化的源頭與成長的烙痕;還有港邊急
躁粗魯少年的坦率真情;還有一直就潛伏在他血脈裡的那股反抗... ...。
他的文壇老友林懷民在序言裡,稱讚他是個「很會說故事的那個人」,是個「文體家」!我
則替這位邱校長感到高興。那天他卸下重任,如果不再去搞什麼升官發財的行政工作。教書
研究之餘,以他腦裡儲存的故事和手上的犀筆,絕對可以兼點兒作家的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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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中外文學史,可說到處充斥各式各樣有關「我」的文本。拿破崙說過:我的一生就是一
部小說。福樓拜更語出驚人,說他自己就是書中的女主角「包法利夫人」。普魯斯特的三百
萬字鉅著《追憶逝水年華》,寫的就是隨時光流逝的「我」。沙特的自傳《詞語》更誇言是在
寫一本情節真實的小說... ...。這些由身操書寫大權的作家,依不同的比重、配料、想像,
串寫成的作品,不僅琳瑯滿目,還構成一部活生生的人類文學史,尤有甚者,人們往往也不
想過問這些「我」的真實與否。只一味相信他們的記敘。或景崇之、或戒慎之!甚至還將它
們當成傳家至寶般珍惜!
人類似乎也一直遭受大自然某種力量的驅使;像著魔似的,到了某個年紀(通常肇始於「而
立不惑」之年。當然遲早強弱會因人而異),像有了某種類似性慾(Libide)的衝動,會出
現「立德、立功、立言」三立之外的慾望,那就是「立傳」。當中,自然會因個人閱歷不同、
誠實有別,寫法迥異、乃至文筆功力等等,而出現良窳文本。有的橫遭淘汰,被丟進歷史的
垃圾箱裡;有的千古傳頌,被引為範本。十八世紀法國著名哲人盧梭(J. -J. Rousseau,
1712-1778)的自傳《懺悔錄》便是代表,也是最大的濫觴。在首章,他便已開門見山的表
白:
「我現在要做一項既無先例、將來也不會有人仿效的艱鉅工作。我要把一個人的真實面目赤
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這個人就是我」
沒有盧梭當年的戲劇人生和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他因著書遭當局及天主教查禁而亡命各
地)。當然也沒有他當初立傳時那份悲壯的心情(他只想藉傳洗刷清白。不過後人卻認定此
書為個性的解放、傳記文類的圭臬... ...)。邱坤良只含蓄地說:「希望能把在『南方澳大
戲院』的生活經驗紀錄下來,讓後代子孫知道他們的祖先──我,是如何在困難的環境中快
樂地生活」。這麼一副虔敬的史家口吻,也難怪有人拿他這本書當「地方誌」看待!
若拿這兩段「動機」相比,我們確實看到許多相似之處。兩本書都在「寫自己」、「寫固定的
時空」(即借物寫己),並且要求讀者認同他們自己筆下的「我」。
不過,讀著可能會悵然若失。據當代精神分析大師拉康(J. Lacan)的說法:任何自傳(包
括:懺悔錄、通信集、回憶錄、日記、自述、前傳、本傳... ...等等)到頭來還都只不過
是一種「虛構」(Fiction)而已。因為人們輕易便能在這類文體之中發現許許多多自我設限、
記憶錯亂、喬裝粉飾、甚至謊言!
再者,據法國學者勒下爾姆夫婦(J. & E. Lecarme)研究,發現當前讀者的閱讀行為也存
在有一種悖謬現象。亦即,凡標明「小說」(即虛構故事)的作品,讀者往往輕易就相信作
者有過書中的親身體驗。反之,標明「傳記」的作品,所有讀者幾乎或多或少懷疑書中敘述。
從而對作者的寫作動機、文采、用詞、甚至微不足道的日期年代,予以百般挑剔、批判。
正是在這種先天結構的侷限以及後天局勢的變化下,西方傳記體文學於七O年代末出現一項
新的轉折。某些立傳的作家們首先稀釋了作品,並將傳統傳記文體中的兩大元素「我」和「誠
實」支離化(Fragmentation)。亦即,讓「誠實」不再成為這類作品的主題。不過,個人傳
記的色彩依舊貫穿整個敘述。這種被稱之為「自傳體小說」(Autofiction 或者Roman
autobiographique)的先鋒翹楚,在法國便是杜布拉夫斯基(S. Doubrarsky)的作品《兒
子》(Fils, 1977)。
可能受到當時方興未艾的後現代論述、後期心理分析哲學,以及諸多「新」學(譬如:新小
說、新史學、新哲學... ...)和最根本的解釋權民有化等的影響,連當時西方文壇主流「新
小說派」健將們,在八O年代也幾乎不約而同創作了這類寫「我」的「新傳記」。一時之間,
似乎又替小說找到了另一條新出路,也同時調整了傳記作品與讀者之間的那種攸關「誠信」
的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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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西方傳記文學的這種新轉向,只是消極地解決部分存在於文學讀者心中的疏離感。
「故事」的真真假假、真實或虛構,已不再是忠實的文學讀者所唯一關心的主題。文本的修
辭、敘述與風格才是關鍵。在《南方澳》這本書裡,除了真實的成分頗高外,上述的三要件
也能兼備。不過,最教人驚喜的是,邱坤良的「說書本色」與其所營造的「開放文本」。
著名猶裔德籍文評家班雅明(W. Benjamin, 1892-1940)極為推薦這種人類思想史上最古老
的行業。在一篇論「說書者」(或譯「說故事的人」)的文章裡,他語帶肯定地指出,「說書
者簡直就像一代宗師,或者智者。因為他們能夠拿整個人的生命作參照。他的天賦異秉就是
有能耐敘述自己的生命;他的尊貴所在則是有本事將這個生命交代得清清楚楚。... ...」
邱坤良若開始寫他的生命,便肯定有資格成為一名現代的說書者;首先,他十分熟悉他的家
鄉(小至南方澳,大至宜蘭、臺灣本島、甚至他所熟知的天地乾坤)掌故與傳統。其次,雖
然他的生命不見得精彩絕倫、充滿異境,但他卻沉湎戲曲,看盡戲夢人生;傾聽天寶逸事,
而飽學多識。再者,他又深諳梳理、瞭解敘述:言事不僅親切,且栩栩如生。詼而不淫,偶
而穿插俏皮打趣,令人莞爾,甚至噴飯。... ...這些無疑造就了他「能言善道」的條件與
本事。
班雅明更明白的指出:「說書者使用的素材,如果不是他本人親身體驗,便是由他人所轉述;
而由他口中所敘述的一切,自然也就成了聽書者的親身體驗。而小說家卻渾然不是這種模
式。」換言之,從未是個「聽書者」的人便絕無可能成為一個「說書者」!此外,說書(或
這「講古」)是應具備某種「史詩形式」。讓它能夠摒棄「小說」的封閉與孤立,並且跳脫那
些過度詮釋又疲勞轟炸的新聞報導。那些生斗小民、市井中人的一言一行、生活飲食等等,
自然也就成了你我心中的點點滴滴。
總之,我們似乎不宜只以文體家、小說家、或傳記作家體看待邱坤良的《南方澳》。其實,
他只不過是個很會寫故事的「講古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