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德國人的音樂編曲,不必徵求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2.()小花使用翻譯軟體將ㄧ篇英文文章翻譯成中文,小花對該篇文章有著作權。
3.()網路上供人下載的免費軟體,都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所以我可以燒成大補帖光碟,再去賣給別人。
答案:1.(X)2.(X)3.(X)
說明
1.我國於91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即負有對WTO全體會員國國民之著作,提供「國民待遇」之保護義務,即其國民之著作,在我國境內亦受著作權法之保護。德國為WTO會員體之一,德國人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除有合於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同意或授權。
2.使用翻譯軟體所翻譯之文章不具原創性,非屬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
3.免費軟體只是授權利用人免費利用,但通常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並不表示權利人拋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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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33 A
| 更新時間: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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