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會計系為了落實學用合一政策,培養學生具備會計審計實務知識與技能、因應會計師事務所對會計審計人才需求之趨勢,並增進學生畢業後至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機會,107學年度設立「會計師就業學分學程」,特訂定「淡江大學會計師就業學分學程實施規則」。申請學程修業最低修習學分數為22學分,包含基礎課程相關科目6學分,實務課程相關科目7學分,企業實習課程9學分。此學程的基礎課程,結合以就業為導向的實務課程規劃,並由國內各中大型會計事務所提供大四學生於大四下學期進行全學期之職場實習及訓練,使學生能在就業前即能接受實務訓練、強化專業技能。
凡淡江大學會計學系(含雙主修及輔系)在學學生,其大一、大二、大三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六十五分(含)以上,且對會計師業務有興趣者,均可提出申請。申請者可至會計系網站下載申請表,並檢附學生證影本與歷年成績單正本。歡迎有興趣且資格符合的同學申請,詳細修讀辦法請洽會計系。(文/梁淑芬)
NO.1074
| 更新時間: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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