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丁孟暄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加退選後一般生及就貸生(家庭收入114萬元以下者)收退費辦理時間為13日至30日,提供郵局帳戶者,已於4日優先撥入帳戶,歡迎同學逕洽出納組。補繳、退費單,將於13日前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同學簽收後務必儘速至出納組(淡水校園B304室、臺北校園D105室、蘭陽校園CL312室)辦理;補繳費者亦可利用信用卡及ATM轉帳方式繳費。加退選後之一般生及就貸生(含書籍費及住宿費)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本處另將E-mail至學生學校信箱,或可至財務處網站查詢。未完成補繳費者,將無法辦理106學年度第2學期預選課程,會影響到後續畢業證書領取。
NO.1050
| 更新時間: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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