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將於今(29)日至卅一日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就貸生暫不辦理),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收退費時間11月1日至7日儘速至出納組B304室辦理補繳、退費。
從本學年度起依教育部規定跨系選修課程(含教育學程)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費。就貸生於加退選後暫不辦理收、退學雜等費,俟財稅中心核准後(約期末考前)與書籍費及住宿費合併辦理收、退費。
已至銀行繳款且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者,俟財稅中心核准後憑學生之學雜費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退費。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將E-MAIL傳送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預選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請見出納組公告。
NO.481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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