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暉雯報導】「將流行音樂MP3、圖片下載到個人網站,是犯了著作權法重製罪。」上週一資訊中心請資訊系教授莊淇銘,主講「認識智慧財產權」,他特別強調,同學在網路上找資料太容易,違反智慧財產權卻不自知,已有許多案件遭法院判決有罪,全校師生都應警惕。
莊淇銘表示,著作權法明訂: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目前有許多人會將自己喜歡的雜誌圖片,掃描後上傳在私人網頁上,例如PLAYBOY的圖片,即已犯重製罪;曾有大學生把前任女朋友的照片上網公佈,並公開其個人資料假稱援交,使被害者不堪其擾,還犯了刑法第二百十一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將CD壓縮成MP3也違反著作權;將軍火販賣網站轉載在自己網頁上,或是把PLAYBOY照片轉貼在網站上,莊淇銘強調,若被著作所有權人告,連同網路管理者必須一起受罰,值得本校所有網路管理者注意。但是使用範圍是在學校教學、圖書館查資料、新聞評議引用上,則可以獲得合理使用。
除此之外,網路犯罪層出不窮,日前某高中女學生資料被公布在網路上,張貼者還唆使他人誘騙或暴力性侵害她。法界人士指出,張貼訊息內容露骨,觸犯刑法妨害秩序罪,若當事者得知訊息產生恐懼,還另觸犯恐嚇罪,不僅是開玩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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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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