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卓琦淡水校園報導】有輔系和雙主修的同學照過來!已修畢主修系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輔系或加修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若欲放棄以取得主修系畢業資格者,第一學期應於1月31日前,第二學期應於9月30日前提出申請。另外,凡日間學制學生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者,第一學期應於1月31日前,第二學期應於9月30日前,經所屬學系所完成通過認證,始得領取學位證書。相關規定,可至註冊組網頁>法規章程,或洽所屬系所辦公室。
NO.950 | 更新時間: 2014/12/08 | 點閱: 1049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