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務處提醒尚未完成102學年度第二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費者,請儘速憑補繳單至出納組完成繳費(淡水校園B304室、臺北校園105室、蘭陽校園CL312室)。遺失單據者,請先至財務處補開單。未完成補繳者,將無法辦理新學期預選課程及註冊作業、畢業生不得領取證書。如有疑問可洽財務處詢問,校內分機2067。
NO.935 | 更新時間: 2014/06/09 | 點閱: 1104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