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學年度畢業考將於26日至6月1日舉行,同學須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學生證遺失者,可於考前攜帶身分證及照片2張,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生證補發。教務處提醒,請同學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不得有違規或舞弊行為,違者依考場規則議處。畢業考試適逢上課的同學,得持考試小表向任課教師請假,以參加畢業考試。
NO.932 | 更新時間: 2014/05/19 | 點閱: 1142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