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雪儀淡水校園報導】102學年度英文能力測驗(一)及英文能力測驗(二)將採取於往年不同的方式,英文能力測驗(一)測驗時間為14至20日,於實習課課堂上考試,由助教監考。英文能力測驗(二)則訂於5月5至10日舉行,由授課教師於正課時在各自班級考試。英文系助理賴玉枝提醒同學:「測驗為電腦閱卷務必攜帶2B鉛筆應試。」不得缺考,詳細情形請上淡江活動報名系統查詢。
NO.926 | 更新時間: 2014/04/07 | 點閱: 1129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