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琮詰淡水校園報導】本校98學年度執行的「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措施,獲得教育部肯定,頒發「行政督導、教育推廣及輔導評鑑類」和「校園影印管理類」獎項。
於26日受邀參加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舉辦的99年度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經驗交流暨觀摩研討會,本校為蟬聯獲2類獎項的績優學校,由行政副校長高柏園代表領獎,並在會中與各校進行經驗分享。
高柏園在分享時提及,本校於民國90年5月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研擬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執行相關法令之宣導與活動規劃及其他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措施之規劃與推動,實施策略分為行政督導、課程規劃、教育推廣、校園影印管理、校園網路管理及輔導評鑑與獎勵6大面向。
其中,在行政督導方面,每學期召開會議討論各單位對於「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之推動情形。教育推廣方面則開設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並在資圖系、大傳系、資管系等學系開設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課程,同時,編印宣導手冊、定期舉辦專題講座、在淡江時報增設「智慧財產權小題庫」專欄。校園影印管理方面,除了在圖書館、各系所、行政單位之影印室中,明確標示「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標語,提醒教師將「不得非法影印」警告標語加注於教學計畫表外,也舉辦二手書拍賣,提供各系所系學會聯合展受二手教科書平台,增加學生合法取得正版教科書之管道。
此外,自97學年度起成立輔導機制和獎勵機制,要求稽核成效不佳或觸法者接受輔導,對於執行成效績優或有特殊貢獻之人員,經由各單位推薦遴選,給予表揚及獎勵,並且將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實施成效納入「校務自我評鑑報告書」中,發送各單位參考。
高柏園長認為,國際化、資訊化及未來化是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鐵三角」,他承諾,未來仍將在現有的基礎上,持續推動校園合法使用教科書,強化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價值觀,並增進相關法律知識,以落實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工作。
NO.805
| 更新時間: 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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