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2010/09/13

新單位報你知:協調工程與法律 建立共通語彙形成特色

工程法律研究發展中心

主任范素玲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交通工程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學系學士

經歷:

致遠管理學院營建科技與空間資訊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助理研究員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新建工程營建管理工程司

目前兼任台灣工程法學會秘書長

【記者柯雅婷專訪】「凡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就算失敗也不氣餒,至少努力過可以無悔。」,這是甫接任本學期新成立單位「工程法律研究發展中心」主任─土木系助理教授范素玲,對自己的期許。

范素玲,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博士,民國97年至本校服務。范素玲求學時成績優異,對數理及空間規劃尤其感興趣,因此考大學時以土木系為首選,不過高中導師曾經勸阻,認為女孩子唸工學院太辛苦,但「擇善固執」是她做人做事的態度,也是幫她實踐理想及抱負的踏腳石。范素玲選定目標後,不管別人如何看待,不管前面的路多崎嶇,都會勇往直前,就像她成立「工程法律研究發展中心」的決心,儘管不易,加上她來校執鞭才正邁入第3年,但她義無反顧。

除了「擇善固執」,范素玲還天生流著正義之血,從小只要遇到不公的事,一定第一個跳出來主持公道。碩士畢業後,范素玲隨即踏入職場,她深深感覺「工程」跟「法律」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兩者常因認知不同而引發爭議,「工程人跟法律人的邏輯思考不太一樣。」范素玲說。所以中間需要橋梁、一個真正中立者來協調,這引起她對「工程法律」的興趣,也是「工程法律研究發展中心」成立的初衷。

范素珍談到該中心的未來規劃,如數家珍地說:「將邀請法律與土木、建築等不同學科之產官學界先進,短期內接受法院與各單位委託提供工程技術鑑定或工程法律諮詢服務;長期則籌劃推動工程合約管理師證照與相關課程和師資培訓,建立工程法律知識體之共通語彙。」她希望「工程法律」可以成為土木系的一大特色,也希望未來可以開設課程,讓學生能擴展自己的視野,在不同的領域做更多的學習。

NO.794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968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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