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筱庭淡水校園報導】大四應屆畢業生的最後一次考試,即將到來!96學年度畢業考日期為5月26日(下週一)至29日(下週四),須攜帶學生證(或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學生證遺失者,可於考試前攜帶身分證及照片2張,至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辦理臨時學生證。
教務處呼籲畢業生:「遵守考場規則,切勿作弊、夾帶小抄及攜卷出場。」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60分鐘內不得出場。另外,畢業考試適逢上課的同學,可持考試小表向任課教師請假,參加畢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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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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