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臻淡水校園報導】本校針對菸害防制法吸菸場所之限制,於2月1日規劃兩處室外吸菸區,分別為福園草坪路緣區和工學大樓前花台區。
本校之「公共場所禁菸規則」於2月19日起修正,清楚列示室內禁菸場所包括大樓門口、走廊、天井等公共空間。為了持續推動菸害防治勸導工作,生輔組於上學期舉辦陽光大使選拔活動,並製作獲獎同學人型立牌於各建築物大樓內外,加強宣導。總務處也呼籲,凡是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都有勸阻的義務及權利,經勸阻而拒合作者,皆可以舉發。學生及職工處以申誡乙次,教師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參考。
企管四吳凌凱表示,學校設置吸菸區,不但維護其它同學的權益,也可以落實「無菸害校園」,拒吸二手菸。大傳三石知永說對吸菸者而言,吸菸區的設置不夠多,希望能放寬範圍,增設在不影響他人之人煙稀少的地方。
NO.704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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