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08/01/02

學雜費欠繳通知1月25日繳清

本學期有欠繳學雜費者(請查詢會計室網站/公告事項/學生繳費冊注意事項),請於97年1月11日前至出納組繳清,否則無法辦理新學期電話或網路

預選課程。因故未能如期繳清者請務必於97年1月25日前至出納組繳清,否則無法辦理新學期註冊。

NO.701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45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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