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靖淳報導】教育部修正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團體保險之作業原則,不強制同學參與學生團體保險,不參加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者,請於下週二(9/20)前,持繳費單收據及其他投保保險證明,至生輔組辦理退保。
NO.615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335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