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軍訓室已開始受理本學期軍訓課程免修申請,符合資格同學請於二週內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至商管大樓B415軍訓室向許儷齡教官辦理。
教育部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免修軍訓作業要點」,自二月一日起實施。凡服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役)證明;或因故停役,持有退役證明;及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皆可申請。
上學期已公布之免修同學,本學期不必再辦理免修程序。另外,大一僑生免修名單已公布於軍訓室公布欄,請僑生同學自行前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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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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