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榮馨報導】本校學生獎懲及申訴兩委員會日前召開,討論三件重大違反校規案例。其中獎懲委員會做成決議最嚴重的是退學處分;在申訴委員會中,一位因侮辱師長被記兩大過的同學平反成功,改記小過。
在獎懲委員會議中,土木四蕭OO已有因作弊而被記兩大過的紀錄,上學期期末考又代人作答,因此,對於累犯不知悔改的態度,學校表示,應以退學處分之。
另外,日文三葉OO,於麗澤大學交換留學期間,前後三次竊取同宿舍中日籍同學的財物,已觸犯刑法所處罰之行為,而遭遣返回國,嚴重影響校譽。依學生獎懲規則第八條第九款「在校外實習或服務表現不佳,有損校譽者。」可記小過,又該事件危及校譽,依第九條第一款「前條各款所列各項之重犯或情節嚴重者」,可記大過或定期察看。因此,會中決議給予該生定期察看的處分。
土木系三吳OO,於上學期辦理抵免學分時,未經該系考核與審查,便偽造系主任及承辦助教的簽名,共計十科二十六學分,自行送教務處抵免。由於該同學欺騙師長,會中決議依校規記大過兩次。
申訴委員會亦在該會結束後召開,討論大傳四張OO日前在網路上散播謠言,侮辱誹謗教師一事,由於之前以大過兩次處分,該生不服,申請平反,經申訴委員討論後,改以小過一次處分之。另土木四蕭OO連續作弊遭退學,由於情節嚴重,仍依照原處分處理。水環一邱OO作弊案,仍維持兩大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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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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