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進學班加退選後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將於十月三十日前由各所轉發同學親自簽收(就貸生暫不辦理),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三日儘速至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預選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
會計室表示,就貸生於加退選後暫不辦理收、退學雜等費,俟財稅中心核准後(約期末考前)與書籍費及住宿費合併辦理收、退費。另轉學生辦理就學貸款者,俟財稅中心核准後憑學生之學雜費收執聯辦理退費,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可於教務處網站http://www.acad.tku.edu.tw及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
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台北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會計室強調凡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選讀生若有補、退費問題請洽夜課務組(行政大樓)或會計室(舊工學館EA402室)。
NO.448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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