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佩維淡水校園報導】性別平等委員會3月5日中午12時至14時,在HC305舉辦性別主流化講座,邀請董事會主任秘書黃文智以「重溫性平法 推性別主流化」為題進行分享,學術副校長許輝煌、行政副校長林俊宏及校內一級主管皆出席聆聽。林俊宏致詞時說明,本校加入教育部辦理之「設置大專校院性別主流化資源中心」之性別主流化試辦計畫夥伴學校,在校內舉辦許多性平相關座談,期盼藉以深化校園性別主流化的發展。
講座一開始,黃文智引用1967年的「波士頓馬拉松事件」開場,指出該事件開啟女性在運動中展露頭角的契機,在1972年後,女性獲得參加馬拉松的資格,開始影響整個運動界發展規範甚至奧運等重大比賽,例如:近年跨性別者參賽比例提升。接著逐一介紹性別平等發展歷史,其中在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包括確保當地法制男女平等、設立機構有效保護婦女免受歧視、消除個人、組織和企業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與保障生育權利,此公約甚至成為婦女人權法典,並開放給所有國家簽署加入,截至目前共有189國參與,其中包含我國,每4年皆要報告成效。接著指出在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中提出「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以達成性別平等的目標。
最後,黃文智提到本校性平會於民國93年成立,係參酌性平三法中的性別平等教育法,除此之外性別平等工作法也適用校園環境,他認為由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範圍較廣,有許多個案不能對外公開,更不適用於其他處所的懲處,因此在處理上較為繁瑣。緊接著他分享,本校於民國94年開始,運用「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意識培力」與「性別平等機制」六大工具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於校園。除了落實兩性平等,他也認為讓學生懂得尊重LGBTQ族群,亦是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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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79 A
| 更新時間: 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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