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試將於113年1月2至8日舉行,日間學制學士班由教務處統一排考,各節次考試時間和原上課節次時間不同,請特別留意,以免錯過考試時間。進修學士班則由授課教師於考試週在原上課時間及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如安排考試,考試時間等特殊相關規定則依教師規定辦理。考試時間(含扣考)相關訊息請至「校務行政資訊查詢系統」查詢,學生如有考試請假,仍需依請假程序至學務系統辦理請假手續。
考試週期間桌椅已作調整並張貼座號,請勿任意搬動或撕掉座位號碼;考試時應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居留證等證件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
教務處課務組提醒同學應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時不違規不作弊,一經查獲,一律依考場規則議處;考試鈴響後應立即入場,不得在試場外觀望、逗留;考試期間試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請勿在走廊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尚在考試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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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4優質教育
NO.1176 A
| 更新時間: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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