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將於五月七日前由會計室送給各系,轉發同學親自簽收,請同學簽收後務必於五月七日至五月十一日儘速至出納組(B308)辦理補繳、退費。
轉學生辦理就貸款者,憑學生之學雜費收執聯至會計室辦理退費即可。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可於教務處網站http://www.acad.tku.edu.tw,及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
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淡水校園為9:00至12:00、13:30至17:00、18:00至20:00,台北校園為9:00至12:00、13:30至19:00。凡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
NO.467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083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