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聞 2017/11/20

【更正】

本報1050期「專案教學人員聘任案修正通過」一文中,自107學年度起新聘專任助理教授及專任「教」師均以專案教學人員約聘方式聘任,應為專任「講」師。

NO.1051 | 更新時間: 2018/04/23 | 點閱: 774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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