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於本月廿六日(週三)由各系所轉發,因繳費期間正值寒假,無法補發繳費單,請同學妥善保管,並於規定時間至銀行繳費,以利電話註冊查詢。
會計室表示,為配合教務處電話註冊查詢,日、夜延畢生註冊繳費暫收六學分,研究所在職專班及二技在職專班註冊繳費單暫收學分費,俟加退選確定後,再行辦理差額補繳或退費。日間部延畢生若修超過九學分,則必須補繳該系四年級全額學雜費差額。
同學至銀行繳費之後,即可電話註冊查詢,繳費及可電話註冊查詢時間請參閱教務處課程查詢系統第三項第十五條繳費註冊注意事項。
NO.489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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