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暉雯報導】本月初,租賃於海景二樓的中文三劉同學因修繕問題與房東產生糾紛,演成肢體衝突,潘國圻教官表示,為了避免產生問題,同學在找房子時,除了看房屋狀況、環境外,應注意與房東簽契約,有關水電、瓦斯費、租期等事宜都要詳加列出。
劉同學表示,因洗衣機水龍頭壞掉,請房東處理未見改善,劉同學遂先請修繕人員處理,事後拿帳單給房東,房東太太不願意付維修費,認為未事先通知她。離開房東家時,她姊姊踢了大門垃圾桶,房東太太即衝出來將姊姊推倒至馬路中,並抓其頭髮等,混亂中她的眼鏡也被丟到地上斷成兩截。中文系教官廖中天前往了解,房東太太表示對水龍頭壞掉之事並不知情,要修繕時沒經過她的同意。潘國圻說,教官室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值班,同學可以請教官協助。
NO.502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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