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雅涵淡水校園報導】104學年度畢業考試於23日至29日統一舉行,畢業考試若逢上課者,得持考試小表向任課老師請假,以參加畢業考試。考試時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未帶前述證件者,應提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以左手書寫之同學如需使用專用桌椅考試,請於考試週前向課務組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教務處提醒,請同學詳閱並遵守考場規則,不得違規或有舞弊行為,違者將依考場規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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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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