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雅涵淡水校園報導】本學期期中考將於17日至23日舉行,請同學遵守考試規則,並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學生證遺失者,請於考試前至註冊組辦理補發,應考時未帶上述證件者,請提前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另外,本次期中考試修習「中國語文能力表達」者,應參加「中文能力測驗」,請記得攜帶2B鉛筆應試。因應明年元旦週五實施彈性放假,12月27日須補104年1月2日課,敬請留意教務處公告訊息。
NO.947
| 更新時間: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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