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 2002/10/28

補繳退費週五前受理

【本報訊】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後應補繳費單或退費領款單,已由各系所轉發同學,請同學務必於十一月一日前,儘速至出納組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補繳、退費,若有欠學雜費者,不得預選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

就貸生於加退選後暫不辦理收、退學雜等費,俟財稅中心核准後(約期末考前)與書籍費及住宿費合併辦理收、退費。若已先至銀行繳款或預繳部分學雜費者,俟財稅中心核准後憑學生之「學雜費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退費。

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通知,已E-MAIL傳送至同學信箱,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名單。

出納組辦理補繳、退費時間如下:淡水校園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台北校園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9:00。凡退費者需持退費單及學生證親自簽名領取,退費單於當學期皆可退費,因故遺失時本學期暫不補發,請於新學期到會計室辦理重新補發。

NO.515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120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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