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逸峰淡水校園報導】教學單位自我評鑑預計將於103學年度實行!品質保證稽核處於去年8月向教育部申請自辦教學評鑑,並於同年11月依教育部指示遞交修正版計畫書,目前正等候教育部回覆。
稽核長白滌清表示,「應該會順利通過,且自我評鑑計畫也將在正式通過後啟動,預計最快在下個學期召開說明會,緊接著103學年度開始,除了工學院已有IEET工程認證外,將進行全校性教學單位評鑑。」
談到「高教評鑑」與「自我評鑑」的差異,白滌清認為,「高教評鑑」在時間安排上較無彈性,且委員聘請的變數較大,如評審對私校體系不熟悉,或是專長領域與本校系所發展方向迴異等因素。相對地,「自我評鑑」能依照本校行事曆規劃作業時程,且能依據系所發展特色聘請相關專業的委員;但聘請委員及行政支援皆須自行負擔。
白滌清強調,為相互制衡、避免放水,在內部評鑑的評審名單,從提名到遴選階段,皆由不同單位負責,且期待各系所通過各項評鑑門檻及標竿;他深信本校辦學符合「全面品質管理」(TQM)的精神,且各項行政庶務皆有嚴謹的規劃及執行流程,不易有放水情事發生。預計在104年6月前完成自評,並由高教中心「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聘請委員蒞校,進行檢核及外部評鑑。
品保處約聘專任研究助理張倍禎表示,為建置更完善的自評機制,除了統整相關評鑑實施辦法、要點及規則於「淡江大學自我評鑑辦法」之外,另在「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評鑑項目上,修改為「畢業生表現與整體學習成效評估」及「自我分析、改善與發展」2項,同時建置各項的指標。
NO.919
| 更新時間: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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