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身障者的觀點主要分為4個層次,由低至高分別為慈善、醫療、社會、權利4種模型。首先,在慈善模型的部分,主要是將障礙者視為身體損傷的受害者,並認為身障者沒有能力自立生活,需要由外在的協助跟服務。這也是一般人通常在面對身障者的反應,或是因為不瞭解,而將所有的障礙者都視為需要照護的。
第2層次是醫療模式,為身心障礙者有生理上的問題,需要被治療。希望藉由醫療行為能使障礙者成為一般人眼中的『正常』。在這個模型裡,是由社會形塑出正常人的樣版,寄望能夠透過醫療的方式,讓障礙者回到那個樣版的狀況,擺脫障礙;這樣的醫療行為包含了正統與非正統的,或許大家都有這樣的經驗,會看到其他人遇到身障者時在詢問過初略的狀況後有的可能會介紹相關的醫師或是特別的療法給對方。
第3層次是社會模型,認為障礙其實是社會組成的結果,社會的態度、環境與制度都會影響到身障者參與與進入社會的程度,因此該模型較著重在整體社會的參與,因為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不應該對其做任何的區隔或侷限。檢視目前教育的推動,即是讓所有的學生都能在相同的學習環境下成長,也學習如何互相溝通。例如,當社會需要「無障礙」空間時,就需要重新去規範、設計,或是要求改變環境以保障所有人的權利。
最後一個層次,則是權利模型,大體上與社會模型相似,保障參與社會的權利,並針對因參與上的障礙給予保障或做改善。此模型與在建構前述的社會模型,具有相輔相成的效果。其實每個觀點皆具有善意,也都能給予身障者協助,不過在賦予身障者自主與參與社會的部分卻有層次上的差異,孰優孰劣則需要視情況而有不同的考量與選擇了。
NO.856
| 更新時間: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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