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俞兒淡水校園報導】公行系於12日邀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羅雪梅,以「網路的著作權問題」為題進行演講。內容說明在網路環境下,任何的文字、圖片、影音等資料,若未經著作人同意,擅自公開供人瀏覽,不但侵權,而且侵害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公開傳輸權,也有觸法之虞。
羅雪梅以曾偵查的案件為例,佐以相關法條來說明著作權的重要性及合理使用範圍,特別說明在網路上的張貼或引用行為可能涉及的侵權項目。她指出,著作權是採取不告不罰的告訴乃論方式,一旦著作人提起告訴,就須負起刑事和民事的責任。她提醒同學,網路世界豐富有趣,但要注意在分享文章等資料時,是否有侵害著作權,千萬不能存有僥倖的心態,以免得不償失。
公行三黃芃璇說:「聽完演講後,我才知道,原來上課時錄音也必須先徵求老師的同意,否則就可能會不小心侵犯到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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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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