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藍硯琳淡水校園報導】為協助88水災受災學生順利就學,教育部依受災狀況給與學雜費補助。此專案申請適用對象為98年8月8日受災學生、家屬因災受傷、亡故和經濟受影響者。申請日期至10月7日止,須繳交申請表、全戶各項所得資料清單、三個月內之戶口名簿、家庭變故情況報告、家庭突遭變故證明等,詳情請洽生輔組網站查詢(http://spirit.tku.edu.tw:8080/tku/main.jsp?sectionId=2)。
NO.833
| 更新時間: 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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