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鈺淡水校園報導】期末考試將於10日至16日舉行(週一至週日)。教務處課務組表示,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應考,未帶上述證件者,需提前申請臨時學生證以免延誤考試入場時間。
期末考試前開放B119教室供同學溫書,請多加利用。開放日期及時間為:3日至7日(週一至週五)每日晚上6時10分至10時;8日、9日(週六、日)上午8時10分至下午5時。
NO.810 | 更新時間: 2011/01/03 | 點閱: 2063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