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錦慧報導】校內資源回收規則已於上週一正式公佈實行,未來本校教職員工生如未依回收規定做資源回收,在場人士將可以加以勸阻,而情節嚴重將可報學務處或人事室依校規議處,不過,目前兩單位皆表示仍未訂有明確的罰則。
學務處生輔組組長曹典雅表示,學生未做資源回收者,目前雖無法可管,但將會列入五月的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將罰則列入學生獎懲規則中。至於教職員工部分目前亦無法可管,人事室一組組長林永吉表示,老師方面將會提報教評會參考。職員部分,負責職員考評等事務的人事室二組組長劉淑媛表示,職員的罰則較難訂定,未來將視情況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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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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