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新聞 2006/02/15

總務處籲落實垃圾分類

【淡水校園訊】總務處表示,全國自95年1月1日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請全校師生配合,繼續落實資源垃圾回收工作。

本校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提出,各大樓「資源垃圾」,以各樓層所設資源回收箱收集,請工友及服務教育課程學生清理垃圾時,將「資源垃圾」與「一般垃圾」分開,「資源垃圾」送至商管大樓1樓之資源回收室(B115a),分類置於所屬之收集籃內,包括紙類、鐵鋁罐及塑膠空瓶,學校再請回收商到校清運。

另外,「廚餘」在松濤館樓下美食廣場用廚餘桶收集,若在一般會議場所,若開會食用便當餐盒,廚餘分類、處理工作由各主辦單位負責。

NO.632 | 更新時間: 2010/09/27 | 點閱: 1422 | 下載:

  • 版權所有:淡江時報與媒體中心
  • 電話:02-26250584
  • 傳真:02-26214169
  • 建議使用 Chrome 瀏覽器
  • 個資相關問題請洽受理窗口,分機2799
  • 管理者:潘劭愷 / 建置單位:淡江大學資訊處
  • 更新日期:2024/12/28 下午 07:16:49
  • 線上人數: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