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報 訊 】 為 提 升 本 校 教 學 品 質 , 延 攬 更 優 秀 師 資 來 校 執 教 , 本 校 預 計 八 十 七 學 年 度 甄 聘 具 博 士 學 位 之 各 學 系 教 師 四 十 四 名 , 加 入 本 校 師 資 陣 容 , 歡 迎 有 心 於 學 術 界 者 , 踴 躍 把 握 機 會 。 ( 延 攬 師 資 公 告 請 見 下 表 )
本 校 此 次 延 攬 人 才 , 僅 四 十 四 個 名 額 , 較 之 前 年 五 十 四 名 、 去 年 六 十 六 名 , 人 數 顯 著 下 降 , 顯 示 要 至 本 校 任 教 機 會 已 愈 來 愈 少 。 而 本 校 待 遇 比 照 公 立 學 校 標 準 , 具 博 士 學 位 者 每 月 支 七 千 元 加 給 , 任 教 滿 一 年 , 得 依 本 校 「 研 究 獎 勵 申 請 辦 法 」 申 請 獎 勵 。
人 事 室 表 示 , 此 次 共 有 中 文 系 等 三 十 五 個 系 組 , 徵 求 各 具 專 長 的 教 師 , 擬 聘 為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 但 持 有 教 授 證 書 或 教 授 資 格 者 優 先 考 慮 , 本 校 已 於 上 月 廿 四 、 廿 五 日 分 別 刊 登 於 中 央 日 報 海 外 版 及 臺 灣 版 , 本 月 四 日 亦 刊 中 央 海 外 版 , 以 期 延 攬 優 秀 人 才 來 校 。
本 校 此 次 延 攬 師 資 , 所 有 系 組 皆 要 求 師 資 條 件 , 必 須 具 備 博 士 學 歷 , 部 分 系 所 如 化 工 系 、 保 險 系 、 會 計 系 、 貿 技 及 財 技 系 皆 要 求 須 具 備 實 務 經 驗 。 而 本 校 俄 文 系 全 為 俄 國 籍 教 師 , 所 甄 聘 之 教 師 除 為 博 士 學 位 外 , 還 須 懂 中 文 。 而 教 育 學 程 更 是 證 明 「 能 使 用 資 訊 或 傳 播 科 技 教 學 者 優 先 錄 用 」 的 條 件 。
有 意 的 校 友 或 學 人 , 請 將 個 人 履 歷 表 、 近 照 一 張 、 正 式 學 位 證 書 或 臨 時 學 位 證 明 函 、 成 績 單 ( 國 外 學 歷 者 加 附 護 照 出 入 境 紀 錄 及 就 讀 學 校 校 名 、 校 址 、 國 別 、 州 名 等 資 料 ) , 及 相 關 學 術 著 作 目 錄 、 推 薦 函 二 份 , 如 具 教 師 資 格 者 請 附 教 師 資 格 證 書 , 於 三 月 十 日 前 ( 物 理 、 化 學 系 收 件 截 止 日 期 為 二 月 十 五 日 ) 送 本 校 人 事 室 收 。
NO.357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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