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 者 廖 卿 如 報 導 】 近 商 館 管 制 站 旁 之 鐵 橋 破 損 , 同 學 於 BBS上 陳 請 學 校 整 修 或 改 建 , 但 由 於 該 鐵 橋 為 校 外 私 人 興 建 , 因 此 學 校 表 示 並 無 權 整 修 。
總 務 處 保 管 組 表 示 , 由 於 該 鐵 橋 頭 兩 端 均 為 民 地 , 且 該 橋 當 初 為 校 外 之 私 人 所 興 建 , 總 務 處 營 繕 組 無 權 整 建 。
為 顧 及 行 人 通 行 安 全 , 總 務 處 交 安 組 於 橋 頭 設 置 路 障 並 張 貼 危 險 之 告 示 , 行 人 若 須 通 行 可 利 用 學 校 之 前 已 興 建 之 力 霸 及 翰 林 兩 座 水 泥 橋 。 日 前 警 衛 長 楊 德 銘 已 洽 該 區 居 民 整 修 橋 事 宜 。
至 於 BBS上 , 同 學 以 為 學 校 未 整 修 該 橋 是 不 顧 學 生 權 益 之 做 法 , 總 務 處 對 此 表 示 , 學 校 為 顧 及 學 生 安 全 及 方 便 , 已 先 後 建 造 力 霸 、 翰 林 兩 座 橋 , 而 此 鐵 橋 則 因 所 在 地 及 興 建 權 皆 不 為 學 校 所 有 , 故 未 能 同 樣 將 其 改 建 為 水 泥 橋 。
NO.364
| 更新時間: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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